福建卢艺医药咨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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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福建
主营行业: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
批准文号:H20060791
产品标签:
产品卖点:中标产品
销售渠道:医院 药店 医院和药店 社区/乡镇卫生院院
执行标准 |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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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:
优势: 最新一代继甲硝唑、替硝唑、奥硝唑之后的硝基咪唑类药物。具有更好的抗厌氧菌和原生物所致感染疾病的功效。广泛用于临床妇科、内科、外科、口腔科及手术前后的感染治疗。在同类产品中,性价比高,市场前景广。配偶应同时服用。
适应症: 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物。主要用于治疗下述疾病: 1、 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; 2、 肠阿米巴病; 3、 肝阿米巴病; 4、 贾第鞭毛虫病。
产品类型: 临床
分类型: 化学药品
医保: 非医保
剂型: 片剂
成份: 1-(2-羟丙基)-2-甲基-5-硝基咪唑半水合物
性状: 本品为白色、类白色或微黄色片
用法用量: 用法:口服,餐前服用。1:由阴道毛滴虫引起的尿道炎和阴道炎,成人2克/次,单次服用;配偶应同时服用。 2:肠阿米巴病(①、有症状的急性该病:成人2克/次,儿童:30毫克/公斤,单次服用。②、无症状的急性该病:成人2克/次,一日一次,连服3日;儿童30毫克/公斤,一日一次,连服3日。) 3:肝阿米巴病,成人一日1.5克,一次或分次口服,连服5日;儿童30毫克/公斤,一次或分次口服,连服5日。 4:贾第鞭毛虫病,儿童30毫克/公斤,单次服用。
不良反应: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腔金属异味。 偶见不良反应有消化道紊乱(如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腹痛)、皮肤过敏反应(如皮疹、荨麻疹、搔痒)、深色尿、白细胞减少(停药后恢复正常)。 罕见不良反应:眩晕、头痛、中度的神经功能紊乱。
禁忌: 1、对塞克硝唑或一般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。 2、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。
贮藏: 遮光,密封保存
注意事项: 1、血象异常即往史的患者慎服本品。2、 服药期间禁饮酒精类饮料或饮酒。3、 应放置在儿童触不到的地方。
规格(包装): 500mg*12片/盒
有效期: 暂定24个月
生产企业: 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
国药准字: H20060791